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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支持非户籍人员购房需求人才首次购房补贴购房款5%

日前,本报获悉,陕西省宝鸡市最近几天出台楼市新政十项措施。

据宝鸡新闻网报道,为不断改善宝鸡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宝鸡市制定了住宅用地优惠出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等十项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

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在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新政显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个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缴存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缴存人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5%

同时,支持非宝鸡户籍人员购房需求宝鸡赖宝非户籍职工,在宝鸡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款2%的购房补贴,符合引进人才条件,首次在保购房的,给予购房款5%的购房补贴,如果是在住房学区房,可以通过网上签订备案合同的方式,为子女就近申请保育院

此外,宝鸡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凡在2022年6月1日后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2023年5月31日前签订网签合同并付清交易契税的,契税征收部门按已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进行补贴申请补贴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退房的,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

新政还提到实施住宅用地出让优惠日前,最低竞买保证金可为挂牌价格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一年内分期缴纳房地产企业在为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申请施工许可时,经申请并作出延期缴纳的书面承诺,可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

新政提出,推进购买安置房,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积极推进购买安置房,逐步扩大购买安置房比例,支持避灾搬迁到城市的家庭集中安置现房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群体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等支持,满足施工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优化商住供应结构,允许房地产项目在符合城市景观控制要求和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商住比。

关于实行差别化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新政明确,根据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结合项目运营状况,在认真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差别化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房地产企业,多层,高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时,可申请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系数下调10%,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房地产企业,多层,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地面总层数四分之一时,可申请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系数下调5%,对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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