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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不合理用药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目标,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规程》共包括十条,明确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遴选范围,确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调整原则,周期和工作程序等

根据《规程》,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目录的调整坚持公开透明,地方推荐,动态调整的原则,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规程》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确保合理用药工作落实到位除对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药品提出要求外,对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也要求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时,要加强预警并查找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不合理用药《规程》在加强重点药品监控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对所有药品合理使用的监控要求,将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当下,患者缺乏专业指导自行盲目购药,医生开具处方超过患者实际需求量,药企生产销售“大规格,大包装”药品,药品回收和销毁机制不健全等现象的存在,不仅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药品浪费,还极易造成药物滥用,药物污染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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