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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110家企业阶段性缓缴工资保证金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力度帮助企业脱困稳岗,宿迁最近几天出台《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阶段性缴纳操作办法》,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阶段性缴纳政策目前,已筛选出110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缓缴金额达9000多万元

根据操作办法,延期支付范围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涉及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铁路,民航和农业,电力,能源,自然资源,信息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领域此次行动还规定,凡在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签订施工合同或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律执行缓缴政策但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的建设单位不享受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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